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- 酒店评论
-
-
-
查看更多评论会员0973:好评
看朋友,这里挺方便的
会员3830:好评
之所以给酒店差评实在是我有史以来住过的最最差的 最不负责的酒店 尤其是他们的经理 我带4位老人去贵州游玩 最后一天由于酒店管理不善致使其中一位摔倒在酒店大堂的电梯口 当场老人的眼角肿胀 而作为该酒店的服务人员和值班经理在事发后竟然不闻不问 当我要求该酒店管理人员配老人去检查身体 酒店方面以找不到人为借口万般推脱,最后只能通过报警才让该酒店管理人员现身,所以希望大家以后别再预定该酒店
会员8901:好评
这次旅行相当愉快!首先订的这家酒店值得称赞,出行特别方便,停车场大、好停车。不开车的朋友出门就有公交站台,乘车、打车都方便,去机场火车站超近。房间也挺清爽、很干净,这次没定错酒店!